日前,第六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开幕,同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发布。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李毅中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意见》对我国中小企业的扶持政策有很多突破,将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意见》提出,进一步营造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完善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的有关制度,提高采购中小企业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比例。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权益保护,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对受金融危机影响较大的困难中小企业,将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或降低费率政策执行期延长至2010年底,并按规定给予一定期限的社会保险补贴或岗位补贴、在岗培训补贴等。
《意见》提出,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财税扶持力度。为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明年全年,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进一步减轻中小企业社会负担,凡未按规定权限和程序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均一律取消。
《意见》还提出了切实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加快中小企业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等具体意见。
(来源:羊城晚报 责编:张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