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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书刊可以在内地发行吗?

香港刊物发行注册

任何出版商,如果说要在香港发行书刊,必须进行书刊注册,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 请在每期报纸/期刊(包括任何副刊)出版日期起计两日内,将该刊物一份交付报刊注册组,该份刊物须由承印人或出版人签署,并须戴有签署人的全名及地址。

(二) 承印人的姓名及地址应登载开该本地报刊的头版或最后一版。 

(三) 注册详情如有任何更改,应在7日内以指定的表格向报刊 注册主任呈报。更改登记册内注册详情的收费为HKD:583元。 

(四) 刊物注册年费为HKD:785元。注册有效期为一年,由注册日期起计。注册期满后须续期,注册续期年费为HKD:785元。

(五) 如任何本地报刊停刊连续为期多于6个月,该本地报刊 的注册须当作已经失效。

在香港注册发行刊物时您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 填写申请表 

2、 董事证明 

3、 公司注册证书和商业登记证副本

4、 出版人、编辑、承印人/商的身份证复印件

国际总部电话(TEL):852-27837818 传真(FAX): 852-27837918 中国总部电话(TEL):86-20-87550061
传真(FAX):86-20-85251755 深圳电话:86-755-82143272 传真(FAX):86-755-82143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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