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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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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编号:ATA-CR-0001 资料来源:企业财务规划中心 相关网站:www.for-vip.com 更新日期:2011年12月

一、企业所得税概念

企业所得税是对中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 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1994年工商税制改革后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把原国营企业所得税、集体企业所得 税和私营企业所得税统一起来,形成了现行的企业所得税。

二、中国企业所得税的种类

1、国营企业所得税

国营企业所得税是对国有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是国家参与国有企业利润分配并直接 调节企业利益的一个关键性税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较长一段时间内,国家对国有企业不征所得税, 而实行国有企业上交利润的制度。

2、集体企业所得税

集体企业所得税是国家对从事工业、商业、建筑安装业、交通运输业、服务业和其他行业的集体所有制企业的
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集体企业所得税是由原工商所得税演变而来的。

3、私营企业所得税

私营企业所得税是对私营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1979年实行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个
体经济的发展,资产私人所有、雇工达到一定人数的私营企业产生了。私营企业投资者从税后利润取得的收入, 用于个人消费的部分,依照4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收入调节税。

4、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是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为了有利于吸引外资和兼顾国家、企业和投资者几个方面的利益,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采用比例税率,税率定为30%,另按应纳税所得额征收3%的地方所得税,对合营企业的外国合营者从企业分得的利润汇出国外时,按汇出额征收10%所得税。税法规定,合营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人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5、外国企业所得税

外国企业所得税是对中外合作经营的外方合作者和外国企业的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企业 所得税法》经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于1981年 12月13日公布,自1982年1月1日起
施行。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于1982年2月21日公布施行细则。这是中国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公布
之后,制定的又一部直接涉外的企业所得税法。

6、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是指对设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以及对外国 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内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个税种。《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 业所设税法》是在总结十多年改革开放的实践经验,参照国际惯例,合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的基础上,经过长期研究酝酿后制定的,经七届全国人大 第四次会议通过,从1991年7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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